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开展2015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项范围

1.符合结项要求的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德育专项、协同创新)。

2.符合结项要求的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于1119日前提交“江西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由学院汇总交至科研处备案,未提交结项申报表的不安排结项。

2.各学院科研领导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上报。

3.经初审合格的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待评审通过后再胶状成册),一式四份,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同稿电子结项材料汇总发至科研处邮箱(以学院+项目类别命名)。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科研领导严格按照《江西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高项目结项质量,对报送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学院,学校要进行约谈。

2.相关材料及要求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

3.请在规定时间内结项,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无法克服的困难,应办理项目延期手续(最多延期一年),否则将以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允许再报同类项目。

4.各学院提交材料时间:123日下午4:00前。逾期不受理。

附件:各学院结项汇总表

江西科技学院

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