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稳定开学初期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开学初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就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2.督导办组织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2月23日—3月1日;
2.督导办检查时间:3月2日—3月5日。
三、学校重点检查内容
(一)教学材料准备工作
1、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教室、教材等到位情况;
2、课表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本学期校内实验实训课表到位情况,以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运用的安排情况;
3、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堂教学设计、讲稿、学生平时成绩记载等教学文件。
(二)题库建设
检查公共课及跨学科基础课的题库建设情况(含跨学院开设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四、抽查内容
(一)教学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2、耗材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二)教研室工作安排
1、教研室工作及活动计划;
2、新聘教师听课计划。
(四)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检查上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学文件、档案、听课、师生获奖等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五、检查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成立检查领导小组,以自检自查为主,充分发挥教学单位自我管理的职能,全面检查期初教学秩序、教学运行及管理情况。根据检查内容写出自查总结,并于3月1日前交至督导办。
2、教学课表(含实践教学课表)、实训实习基地运行安排合理,任课教师的课头数不能超过三门课。
3、各教学单位敦促各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合理设计教学进度,详细撰写教案讲稿。讲稿撰写过程中应该合理设计好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讲稿内容详实,重难点突出,备课量不少于总课时的二分之一。
4、各教学单位负责领发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册给每一位任课教师;
5、各教学单位督促、指导新聘教师做好随堂听课计划,本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5节次。
6、各教研室要制定具体、完善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要有鲜明的主题,活动时间、地点、负责人及活动预期成效明确。
7、题库建设规划、进展、内容是否符合培养目标及学生实际。
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