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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插班生的名额核算规定
发布时间:2012-02-17
作者:
来源: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随着春季开学,部分师生咨询插班生名额核算办法,现就插班生的名额核算规定如下:
1
、凡推荐校外学生插班到我校非毕业班就读均可核算推荐人所在单位一个招生名额,核算半额推荐费;
2
、我校原在籍学生自动退学半年以上,作为
12
年新生被推荐均可核算推荐人所在单位一个招生名额,核算全额推荐费;
3
、我校原在籍学生自动退学一年以上,插班就读非毕业班可核算推荐人所在单位一个招生名额,核算半额推荐费;
注:本名额与
12
年秋季招生名额一并累加核算。
江西蓝天学院
201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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