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院2009—2010学年教学校历安排,现就学生期末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考生按省自考办要求于1月10日本学期考试结束。考试结束后,安排了阶段集中实验实训的和其他教学任务的,待教学任务完成后于1月20日前离校,没有安排的,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2、统招生定于2010年1月20日起放寒假。
3、2010年2月26—27日学生开学报到,3月1日起正式上课。
4、放假前,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期末教学安排,要大力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包括做好H1N1甲型流感的防控宣传,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教材征订、书费预收退、证书办理、毕业生就业、补考等工作。
5、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学院将视情况研究后另行通知。
院 办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