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我校社科工作者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参加南昌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 2014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期间内,在境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行、发表(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理论普及读物、论文、研究报告、文献整理等,除已经获得过南昌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报参评。
2.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经有关部门审阅且已正式呈送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参考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也可申报,但必须递交相关证明。
3.合作成果的申报,须是我校作者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我校作者虽不是第一作者,但研究成果是以南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参照第1条执行)。合作的成果只能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具名以出版时封面署名为准。
4.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也可以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科研成果必须各卷(册)出齐后,以整套成果申报参评。
5.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
6.同一作者,最多只能申报两项成果。
凡属以下情况的,不列入参评范围: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专略、大事记,以及整理、剪辑转抄的资料。
2.已获中央或省部级奖励的成果。
3.商业运作出版的论文集、增刊。
二、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逾期不受理。
2.受理方式:需要申报的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统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填写由南昌市社联统一印制的《南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A4纸打印一式2份,连同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6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并发送相应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部门+姓名+2016年市社联优秀成果奖励)。
联系人:曹良 联系电话: 88136047
电子邮箱:keyanchu8813@163.com
附件:南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科研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