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赣学位[2015]7号文件《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新增2018年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

2018年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授予学位

设置年份

所属学院

备注

1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艺术学学士

2013

文化与传媒学院

2014年招生

2

学前教育

040106

教育学学士

2014

文化与传媒学院

二、评审流程

1.学院自评

评审专业所在学院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430日前完成评审材料准备与自评工作。

2.学校评审

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人员于510日前对评审专业进行审核,评审标准参照《江西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

3.校外专家评审

学校于520日前组织5-7名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评审标准参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评审时间为半天,主要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4)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三、各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教务处:负责学校评审的组织工作,检查、审核申报材料,整理报送申报材料。

2.资产处:提供评审专业相关的主要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资料。

3.人事处:提供相关评审专业的师资信息。

4.财务处:提供相关评审专业的教学经费数据。

5.科研处:提供相关评审专业的科研课题、论文等资料。

6.图书馆:提供评审专业相关的图书资料数据。

7.申报学院:明确各项评审材料的撰写要求,正确、完整、按时、高质量地准备好评审材料,组织好学院内自评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严肃对待、落实责任,对未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或因办学情况不能保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而未通过评审的专业,将对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2.评审专业所在学院于520日前将评审通过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纸质稿及电子稿;

2)《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4)纸质稿及电子稿。

联系人:周乔波 联系电话:88136006

电子邮箱:876487723@qq.com

附件: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江西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4.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

江西科技学院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