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工程训练中心):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保障师资质量,学校决定补充师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应根据现有师资,结合专业建设的需要,每学期初(原则上每年的9月10日之前)填报师资补充计划统计表(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送人事处备案,经董事长审定后,作为补充师资依据。今后,凡招聘师资(含教师、实验员、班导),一律由人事处以学校名义发布招聘信息。
二、校人事处通过校园网、中国研究生人才网等公布师资补充信息,组织各单位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各单位应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按标准进人,不允许超计划、降低标准补充人员。
三、各用人单位负责人为师资补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收集人才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应聘者的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做出是否面试的安排。
四、各用人单位在组织试讲前要将求职人员信息上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在人事处将合格人员名单返回各单位后,方可组织试讲。
五、各用人(教学)单位须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若干名面试官和一名工作秘书人员组成(面试官由学院院长、或授权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一至三名优秀教师代表,人事处负责人)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试讲工作。
六、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七、按照《江西科技学院教师面试、试讲评价打分表》进行面试和试讲评价,确定初定人选,经用人单位面试小组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并将考核材料及《江西科技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江西科技学院研究生面试(试讲)考核表》(附件3)报备校人事处。初定人选的资格条件经院长、分管校长、校长、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作为拟聘人员。
八、应聘人员的接待、薪资政策的解释、聘用协议的签订由人事处统一负责。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2015-2016年年师资补充计划统计表
2.江西科技应聘人员登记表
3.江西科技学院研究生面试(试讲)考核表
江西科技学院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