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已发布,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1、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本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以及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
2、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5日后出生)。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4、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部分限项规定: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等其他限项。
相关要求
1、申报者认真查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资格条件进行申报。
2、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119.255.27.41),网上申报请严格按照《2016年网上申报说明》(见附件)进行申报。
3、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我校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2016年3月1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附件:
1、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2、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3、2016年网上申报说明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稿)
科研处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