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增强一线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级评选领导小组。按照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对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结果进行评定。

长:胡剑锋

副组长:马红坤

员:王清玲、闵桂林、李 明、何龙安、王涛涛、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担任授课任务的专职教师(含行政岗),授课时间一学年及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近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三)近两年内教学工作综合排名均位于本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内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且为第一完成人。

2.近两年内所主讲的课程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3.近两年内获学校说课讲课比赛一等奖。

4.近两年教学工作综合排名在全校10%以内。

5.近两年内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或科研论文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近两年内有通报记录,累计负分值大于或等于4

2.有重大教学事故者。

3.申请材料造假。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于128日前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单位初审

1.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定本单位优秀教学质量奖候选人;

3.1215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候选教师的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不接受教师个人上交的申报材料。

(三)学校评选

1.教务处对教学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参评的教师进行评选,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学质量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1.本次评选共设一等奖5名,奖金3000/名;二等奖15名,奖金1500/名;三等奖25名,奖金500/名。

2.凡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并获奖的老师,可直接参与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不占本单位推荐指标。

3.学校将优秀教学质量奖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选与公示

学校将于20171218-1222日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附件:

1.江西科技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西科技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