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学生巩固率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月12日前反馈学工处。
江西蓝天学院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