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管理,保持校园道路畅通,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自即日起,除校车接送教职工外,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停放于校园主干道两侧,教职工私车不得停放于行政楼前。请各单位、各私车车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按要求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校内各停车点。校办、保卫处将加大对车辆停放的巡查,违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加强教育管理,各私车车主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
江西科技学院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