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试卷管理,保证试卷质量合格、批阅规范、装订完整,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试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试卷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一)自查时间:2015年7月3日-8月16日。
(二)自查范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统招本、专科期末考试试卷。
(三)自查内容
1、试卷命题质量:包括试卷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和课程特点,命题规范情况试卷难易程度,试卷题量、覆盖面、题型是否合理,试题考核学生灵活应用知识的情况,A、B卷的重复率等。
2、试卷批阅情况:包括批阅规范程度、及格率情况、试卷分析情况等。
3、试卷装订情况:包括装订项目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等。
(四)自查要求
1、试卷质量:试卷内容质量符合教学大纲,难易度适中,题量合适,题型合理。试题能考核学生灵活应用知识的能力。A、B卷的重复率不超过30%。
2、试卷批阅
(1)试卷批阅应在卷首标明每大题分值及总分,卷首“评阅人签名”处应该签名。每大题的“得分”应该标出,大题中的小题也应标明分值,对分值较大的问答题、论述题等大题,不能只给一个总分,要按“要点”给分。批阅时只标正分(在分值前不打“+”号),不标负分,错题要标出“0”分。给出的分值原则上不能涂改,如遇特殊原因要更改,需在更改处标明更改人姓名及更改时间。
(2)评分标准(或答案)应该细化分值,做到标明步骤分。试卷批阅也应给出步骤分。
3、试卷装订
(1)试卷装订项目包括:封面、成绩登分册、A卷空白卷及评分标准(答案)、B卷空白卷及评分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报告(教务处统一模板)、考场记录单、学生答卷。装订规范、整齐,美观,项目齐全。
(2)试卷封面信息完整,特别是复核人要签名,复核人与登分人(阅卷人)不是同一人。学生答卷的整理顺序应该与成绩登分册名单顺序相一致。登分册上需要登分人和复核人签名。
4、成绩分析报告
成绩分析报告采用教务处系统统一模板,成绩分析报告不能过于简单。成绩分析应该以期末考成绩为依据,而不是以综合成绩为依据。教师在做成绩分析时,对成绩没有形成正态分布情况要做出深刻的原因分析。
5、提交试卷质量报告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告分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试卷的命题质量、批阅情况、装订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情况等方面。 并将卷质量报告在8月16日前交至督导办。
6、其他
(1)校级检查组检查时,各教学单位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试卷目录(按专业课程分类)。
(2)专科试卷的批阅和装订原则上按照本科试卷的要求进行,可用本科试卷封面装订,也可自制封面装订。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2015年8月17日-8月30日。
(二)督导办组织校级检查组对试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工作集中在J1-205进行。
(三)检查组根据教学大纲等资料,围绕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填写“试卷评价表”。
(四)督导办汇总检查组提供的检查材料,并进行分析,提交学校试卷质量报告。
三、试卷整改要求
(一)对于检查存在问题的试卷,各教学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相关处理办法由本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于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4个工作日之内交督导办。
(二)整改工作必须在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两周内完成,不仅对抽查到的试卷进行整改,对没有抽查到的所有统招本、专科试卷也要进行全面整改。
(三)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第三周,教学督导员将深入各教学单位,对整改后的试卷进行随机复查。
附件: 学院(部、中心)试卷质量报告模板
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