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使我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现将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一、项目分类
校级项目:每年初,由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科创办)统一组织各单位申报立项,再结合申报项目近年参赛情况等选出一批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竞赛对接的项目作为校级立项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物资(耗材)、课时等方面重点支持参加比赛。
院级项目:除校级项目之外,由立项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立项单位给予经费、课时、物资(耗材)等方面的支持,参加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竞赛对接的其他竞赛项目。
二、参赛审批
校级项目参赛审批程序参照《关于规范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校级立项项目参赛审批程序的通知》(江科竞赛办发〔2014〕1号)文件执行。院级项目由立项单位自主申请,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院项目参赛报备表》,审批通过后方可参赛。
三、信息宣传
各校级项目分校内选拔赛、省(国)赛、最终获奖等三个阶段报送宣传稿件,每次需包含高清图片3-5张,科创办将根据稿件质量向学校网站、校报等新闻媒体推送。同时,各校级项目负责人(单位+姓名)、参赛学生(学院、班级+姓名)需实名关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xkjxytw)。院级项目原则上不做以上要求。
四、竞赛督察
各校级项目在进行校内选拔赛时,需提前将竞赛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相关信息告知科创办,科创办将根据各项目提供的时间进行督察,各项目负责人需在场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校级项目校内选拔赛检查报告单》,由督察人员带回保存。若各项目未开展校级选拔赛,则校级选拔赛所有预算经费全部扣除。
五、信息统计
各校、院级项目在进行省(国)赛时,可收集学生的姓名、一卡通号、所在学院、本/专科、邮政银行帐号、学生证复印件等基本信息,可收集指导老师姓名、一卡通号、所在部门、邮政银行帐号等基本信息,便于学生竞赛年终总结、奖励核算、计分核算等工作。
各项目负责人需编辑100-300字左右的大事记内容,具体包含比赛时间、地点、参与人、取得的效果等内容,主要分校内选拔赛、省(国)赛两个阶段。各项目大事记汇总至各学院,由各学院于每年底统一报送至科创办(具体以通知为准)。
附件: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校级项目校内选拔赛检查记录单
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
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