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2018年学校安全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赣教稳定字〔20183号)精神,为推动我校安全整治行动宣传深入开展,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整治行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利用学校校报、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我校扎实开展安全整治行动宣传的进展成效,积极营造广大师生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整治行动宣传小组,分管安全稳定校领导周万华任组长,保卫处、宣传部、总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宣传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保卫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协调和上报材料工作。

三、工作分工、步骤要求

(一)宣传部负责正面宣传报道我校加强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力度,广泛宣传《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与学校安全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促进学校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师生支持和参与的热情,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负责完成附件1、附件2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安排:第一阶段(3月)要突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政策法规的宣传;第二阶段(4月至9月)要突出工作进展,以及安全知识的宣传;第三阶段(9月至12月)要突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经验、长效机制的宣传;并于每月28日前本月活动统计表报校保卫处。

(二)总务处负责附件3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表,并于每月28日前报校保卫处。

(三)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广大师生关注安全的氛围。

(四)保卫处负责我校加强安全整治宣传工作与教育厅的联络和宣传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的重要意义,宣传部要组织好、保障好各阶段宣传报道工作,其他单位按照分工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保卫处联系人:叶嵩,联系电话:88137585

电子邮箱:54295549@qq.com

附件: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安排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周统计表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月统计表

江西科技学院

20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