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和省教育厅赣教基字(2014)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校园禁烟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水平,营造清新怡人的教书育人环境,创建无烟校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于 果
副组长:王占铭、王 海、肖(亻毛)根、胡剑锋、章新蕾、黄辉玲、周万华、万哨凯
成 员: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校办,周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校园禁烟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检查、考核及违规查处。
二、禁烟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禁烟的有关指示精神,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禁烟活动,努力降低吸烟人群,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达成广泛共识,努力创建无烟校园。
三、统一思想,形成禁烟工作共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禁烟工作,深刻认识到禁烟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常抓不懈,坚持到底,坚决禁止校园吸烟。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对禁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和正确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及时报道禁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事例,教育引导师生远离烟草。医务所要组织培训,适时举办戒烟咨询及专题讲座,普及禁烟知识,介绍吸烟的危害性及戒烟方法、技巧等。各学院要召开专门的禁烟专项工作会议,各班级要召开专门的主题班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切实推动禁烟工作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学校有关禁烟工作的要求,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制定详细的禁烟方案,全面推进禁烟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推进禁烟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全面抓好禁烟工作。校属各单位(部门)均要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为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禁烟工作的落实、检查和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做到校园无烟头、无烟草、无吸烟,实现校园无烟办公、无烟交往、无烟生活。要牢固树立校园吸烟可耻、吸烟有害健康的思想,动员每一个师生员工参与禁烟,校园内严禁售烟,着力营造校园内人人不吸烟、不敬烟,人人监督吸烟、人人反对吸烟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禁烟,发挥好表率作用。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级要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单位、部门及班级禁烟工作的监督、巡查、劝导和考核。要管好自己的人,管好大家的嘴。全校师生要积极参与禁烟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禁烟规定。吸烟人员要自动戒烟,非吸烟人员要劝阻吸烟人员戒烟。各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对吸烟人员进行教育,把工作重点放在禁烟的实际行动上,放到对禁烟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上,放到禁烟的实际效果、具体目标上。通过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努力清新校园育人环境,积极创建无烟校园。
五、健全机制,坚决查处校园吸烟行为
学校将严肃查处校园吸烟行为,对吸烟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校园吸烟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领导干部和党员违规吸烟的,比照严肃处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禁烟工作中不作为、工作不力的,要严厉通报批评,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推动禁烟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各学院、各部门、各宿舍楼栋要切合实际,制定更周详、更有效、更具操作性的教育、训诫、处罚制度,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过细的思想工作帮助吸烟人员提高认识,自觉戒烟。二是调动基层禁烟工作的积极性。除各班级、各部门要设立禁烟监督员外,学工处、团委要组织团学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教学区、各公共场所进行巡查。教务处、各学院要负责开展好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禁烟工作。各学院要实行院负责人轮流值周,把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由校禁烟办统一组织安排,开展交叉巡查,突击巡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目的。四是将禁烟考评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班导星级评定、三好学生评定、奖助学金评定和月度绩效考核之中,作为重要依据。五是开展禁烟工作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禁烟工作不断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应将每月自查情况书面报校禁烟办。六是实行禁烟巡查责任区包干,不留空白,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
附件:校园禁烟巡查责任区划分表
江西科技学院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