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的招生工作,鼓励有意向的新生来校参观,经学院研究决定,将6月25日至7月15日的路费报销优惠政策延长至7月31日。即在7月31日以前交费,如推荐人是当地二级咨询师(员)或当地注册咨询师(员)的,仍可参照学院政策按相应比例报销往返路费。
江西蓝天学院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