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育科学、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
今年学院已经分别与20115月下旬和7月上旬,组织了两次教育教学类科研项目的结题评审工作。请通过结题评审(包括“通过”和“修改通过”)的项目主持人,在上交了最终结题材料之后,及时到高教所报销科研经费,总体上依据《江西蓝天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干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办理时间,报销办理的时间为从即日起到915号之前的每个周五;错过报销时间段的可以等到年底第二批结题之后,与那一批项目一起报销。
第二,发票种类,可以报销发票的发票种类参照学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发票时间,发票时间必须是从立项到结题时间段之内的;
第四,报销金额,省级项目在省级下达经费中扣除5%的管理费,院级配套的经费不扣除管理费。院级项目不扣除管理费。院级和省级项目,每个项目扣除分摊的评审、培训等费用400元,其它经费可以全部报销。省级项目举例:省里1000,院里配1000,则扣除50元管理费和400元评审等费用,可以报销1550元。院级项目举例:总计经费2000元,可以报销1600元。
第五,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填写主持人。省级项目“部门”一栏填写高教所,院级项目“部门”一栏填写科研处。附件张数为发票总张数。报销原由填写“项目已经结题”并将项目名称填写在此格内。项目及金额按照自己实际发生经费的项目填写。证明人填写课题组成员。兼职报账员意见由高教所来填写。部门负责人由高教所填写。分管院领导意见由王志锋院长填写。然后拿财务处直接报销。
望各项目组成员互相提醒,及时到高教所进行经费报销。
地址:行政南楼二楼高等教育研究所
电话:8136013
联系人:姜超
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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