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综治部门的要求和学院综治办的工作安排,经学院综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9月1日起,对二级综治单位2009年上半年综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以学院与二级综治单位签订的责任书为依据。
特此通知
江西蓝天学院
200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