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因学校更名,需向教育部申请重新办理办学许可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需提供有身份证的教职工信息表单(包括兼职教师)。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下列要求填好后于4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将表单的电子版(以部门、单位命名)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以及身份证照片的电子版交至人事处(联系人:姚兴华;邮箱:154559077@qq.com)。
教职工表单填写要求:
1、教职工表分为2种:有身份证的教职工;外籍、港澳台及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的教职工。请各单位参照教职工实际情况在模板内如实填写(其中示例教师统计时不做记录,不需删除)。
2、身份证照片为1寸证件照,在瑶湖上班的教职工请于4月6日、4月9日在行政楼南楼一楼照像采集,在商学院上班的教职工请于4月5日下午在商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照像采集。照片采集完毕后将返还给各单位、各部门,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核对教职工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并对照片进行统一命名,相片命名格式为: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号.jpg。
3、职位、工作性质、民族、学历、职称、政治面貌6项填写时请按照附件2的相应列表详细填写。
4、出生日期和工作经历里的起止日期按要求填写,年-月-日,例如2008-4-3。
5、兼职教师须在备注中标注“兼职”。
附件:
江西科技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