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校园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成立江西省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文明美丽校园,学校决定成立“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于 果、王 海
副主任:黄辉玲、周万华、万哨凯
总务处、校办、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宣传部、各二级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部、理科教学部、思政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环治办,设在总务处),郑苏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督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建立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负责制定及履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及标准等。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3. 负责上级行政部门安排部署的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协调、督查各单位的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调动人员处置紧急和突发情况。
江西科技学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