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2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1〕12号)的要求,结合相关规定,现就我校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申报流程
1、为了提高申报成功率,要求申报者于2020年5月18日前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 m),查找接受访学学校和导师,并与导师沟通了解,征得导师同意后在填写《江西科技学院国内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长审批后,于5月19日上午下班前送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申报者将填好的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等条件进行预审,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复审并签署意见。
三、资助办法
1、访学期间的基本工资不变,绩效津贴享受80%,另外每学期补助160课时的授课酬金,课时酬金按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2、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访学期间总费用在8000-20000元之间的由学校承担75%,个人各承担25%;超过2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3、住宿费报销上限为1500元/学期,省外交通费(火车硬卧票价或长途汽车票价)按每学期往返1趟予以报销,其它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通过访学申请的人员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2、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收费标准、通讯方式、访学申请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信息可在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 m)上查询和下载。
3、本次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有限,机会珍贵,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申报。
4、访学结束返校报销费用时要求至少在专业核心期刊上,以江西科技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并就研究的专题开展一次院级或校级的学术讲座,且按要求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访学结束考核材料。
5、访学结束完成相应工作并上交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按顺序整理装订成本所有材料需按顺序整理装订成本,配白色硬纸封面,所有材料(含相片)均需用A4打印纸,所需材料如下: 进修证书复印件、培养合同复印件、五张以上与访学工作相关的A4彩色照片(每张照片需要注明来源,照片用A4打印纸彩打)、访学期间相关的活动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复印件等。
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82928087@qq.com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88137940
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国内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申请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