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试卷工作管理与监控,提高试卷质量,现决定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试卷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试卷检查工作。
(一)学校检查小组
组 长: 程样国
副组长:周 青
成 员:全体教学督导员、各教学部主任、各学院教学副院长、督导处全体成员
(二)学院(部)检查小组
组长:学院(部)负责人
成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二、各教学单位自查
(一)自查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15日。
(二)自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统招本科生(含双学位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
(三)自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开展试卷交叉检查,检查标准见附件1。
2.单位自查结束后提供《江西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检查表》(见附件2)。
(四)提交试卷质量报告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分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试卷的命题质量、批阅情况、装订情况、试卷整理存档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情况等方面。 并将试卷质量报告在3月15日17:00前交至督导处。
三、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2021年3月16日-3月21日。
(二)检查地点:行政楼211室
(三)督导处组织校级检查组对试卷进行随机抽查。督导处3月15日将抽取的试卷目录在云之家工作群中公布,各教学单位于当天15:00时前将抽取的试卷及课程教学大纲一并送至行政楼211室。
(四)检查组根据教学大纲等资料,开展检查工作,填写“试卷评价表”。
(五)督导处汇总检查组提供的检查材料,进行分析,提交学校试卷质量报告。
四、试卷整改要求
(一)对于检查存在问题的试卷,各教学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相关处理办法由院长(主任)或教学副院长(主任)签字,且部门盖章后,于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4个工作日之内交督导处。
(二)整改工作必须在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两周内完成,不仅对抽查到的试卷进行整改,对没有抽查到的其余所有统招本科试卷均需进行全面整改。
(三)试卷检查情况通报后第三周,学校检查组对整改后的试卷进行随机复查二次“回头看”。 以期达到督促问题整改,切实提高试卷质量的目的。
督导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