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教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已逾期的科研(教研)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据此,本次集中清理的范围是:15年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项目;2016年立项的校级课题; 2017年立项的省艺术规划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2018年立项的省高校党建项目、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省卫计委课题;2019年立项的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省卫计委课题,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在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如已达到结项要求,须提出结项申请,经部门同意提交科研处(学科办)审批。经批准结项的项目参加2021年5月份或11月份学校组织的集中结项验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以上项目,未参加本年度集中结项的均做撤项处理。
3.凡被撤项的项目学校追回研究经费。
4.凡被撤项的主持人纳入科研诚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年终科研考核将给予个人及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处理。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研究质量,共同推动学校科研水平的稳步提升。
附件:2021年度江西科技学院科研(教研)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学科办)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