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0〕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
二、资助方式
按照《关于提高江西省教育厅相关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江科发〔2017〕99号)等文件精神,由我校安排专项经费,按青年项目每项0.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不予受理。
2.限项规定。①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②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1项;③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应有1名在校本科生参与研究,并承担相应研究任务。
4.成果要求应符合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相关要求,并至少包含1篇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
5.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6.根据省教育厅申报公告要求,不受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1.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从科研系统“储备项目申报”选择项目进行申报,于10月15日前完成校内在线项目申报,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按要求上传附件,文件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课题名称+姓名”命名。
2. 遴选上报
根据教育厅对我校申报数量的限额及课题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送名单并公示。获得拟推送资格的课题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3中缝装订。
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学科办)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