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党委,江科附中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省管高校处级党员干部和民办高校中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的补充通知》安排,经报请学校领导同意,我校选派70名中层党员干部参加第11期集中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7日。
2.集中授课地点:南昌工程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悦岸酒店)四楼会议室。
3.小组讨论地点:江西科技学院会议室。
二、主要学习内容
重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献。(学习安排表见附件1)
三、参训人员名单
学校中层党员干部;驾校党委书记、党办主任;江科附中党委书记、党政办主任。(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严格遵守培训制度
1.参训学员自觉遵守日程安排,佩戴好党员徽章,准时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2.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培训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
3.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由本组召集人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并报教育工委批准。
4.召集人负责本组学员的考勤工作,了解本组学员学习情况,听取学员对培训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教育工委党校;负责召集本组学员参加学习培训、讨论、交流;负责做好分组讨论的记录、整理工作。
五、其他
1.培训期间统一乘坐校车。每天上午8:30在学校国旗台准点发车(其中:7月17号下午结业典礼,校车安排在中午2:00发车),培训结束后乘车回学校参加小组讨论。
2.培训期间学校为参训学员提供中午餐,用餐地点设在教工食堂二楼。用餐券由各小组召集人负责发放。
联系人:谢振林,88136156、13755662201。
附件:
1.省管高校处级党员干部和民办高校中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第11期)课程安排表
2.省管高校处级党员干部和民办高校中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第11期)学员名单(江西科技学院)
中共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