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各级各类教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结项验收的要求,规范学校教研管理,进一步加强结项验收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对已达项目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教研项目组织结项验收,包括:
1.省级教研项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校级教研项目: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3.拟清理项目(详见附件) 。
二、工作流程
1.准备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相关材料见附件。
2.部门审查。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上级教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项目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审核工作。①根据结题材料规范性要求,做好材料形式审查工作。②做好成果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项目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J1-311办公室,A4打印,一式1份。
3.教务处审核。根据各级各类项目验收要求,对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
4.召开校级验收评审会。对符合结项验收要求的项目,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结项验收评审会。通过校级验收的市厅级以上教研项目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鉴定,校级教研项目将颁发结题证书。
三、相关要求
1.总体要求。教务处梳理出截止至2020年上半年已到研究期限的项目汇总表(名单见附件),各部门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如期结题,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2.严格把关。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要求,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对未达结题要求或不符合结题规范的项目不得上报。不安排参加结项验收评审会。
3.项目延期。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项目延期手续;对既不进行结题验收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截止时间: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4.结题材料应做到内容规范、填写正确、结构合理、排版清晰。①成果附件应使用原件的复印件,不得使用扫描打印件;成果复印件需包括:成果封面(含CN或ISSN号)、版权页(含主办单位等信息)、目录、成果正文。②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等附件如有盖章批准的原件应使用原件的复印件;③已办理变更并被批准的,需附《项目变更审批表》。
5.结题材料包括:①结题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1份;②电子结题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个人材料以“项目类别+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部门材料包以“部门+2020年上半年结题”的形式命名。③结题汇总表和变更汇总表。上述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部门汇总后统一发教务处邮箱。
6.各部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逾期概不受理。
教务处邮箱:18605680252@163.com
联系电话:88136820
附件:
1.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结项材料及要求
2.2020上半年省级、校级教研结题项目及拟撤项项目
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