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充分反映我校毕业生在创新研究、创业典型、职业技能竞赛、科学研究、自我奉献、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在2020届应届统招本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20届应届统招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好中选优
三、评选人数:评选人数不超200人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德优秀,各方面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在前20%以内)且无不及格成绩记录。
2.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者在具备基本条件且后,在校学习期间,须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有创新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专利并且已经服务于社会;
(2)有科研创新成果,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社会影响较好、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者;
(4)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竞赛,并在竞赛中取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排名第一者;
(5)除上述条件之外,在其他方面表现优秀且有显著成绩者。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江西科技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学院予以公示;
3.提交候选名单。各学院在5月2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的“江西科技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和“江西科技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梁老师汇总。
4.复核申报材料。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后报学校评选小组评审。
5.学校评审。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领导审批;
6.发文表彰。经校领导审批后,给予校级公示,公示后发文表彰。
六、表彰及奖励
学校对获得“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将在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颁发荣誉证书。
江西科技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