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继续落实《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的要求,提高教师教学活力和学生学习活力,按照审核评估要求,进一步做好巡课、听课、评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课工作
1.巡课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
2.巡课人员:校领导、督导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及相关处室领导;
3.巡课内容
(1)教师纪律遵守。有无迟到早退,接打电话等违纪情况;
(2)教师课堂管理。是否做到管教管学,关注学生学习效果;
(3)教师授课效果。学生学习效果、课堂学生抬头率和学习氛围;
(4)学生听课情况。有没有做到一交三带,即上交手机,带教材、带笔、带笔记本。
4.巡课要求
(1)巡课人员每周都要有一定的巡视量,尤其各教学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课堂教学的巡视,每周的巡视量要覆盖本部门50%的教师的教学情况;
(2)巡课人员可以单独巡课,也可以组队巡课,在巡课过程中,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影响教师上课;
(3)巡课人员认真做好情况记录,并进行巡课小结(见附件1),及时反馈巡课情况。
5.巡课反馈与整改
(1)巡课人员于巡视当日将巡视情况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巡课小结发至184680@qq.com邮箱;教务处将巡课情况汇总后反馈回各被巡课单位,被巡视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2)被巡视单位负责将巡视结果反馈至被巡视教师和相关班级;
(3)各教学单位收到教务处反馈意见后,应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后结果反馈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巡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再次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听课工作
1.听课工作由督导处牵头组织;
2.听课人员:校领导、督导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相关处室领导、教师、优秀学生代表。
3.听课内容
(1)教学态度,可从责任心、教学准备、仪态仪表等方面考察;
(2)教学内容,可从教学目标、专业知识、重难点等方面考察;
(3)教学方法,可从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考察;
(4)教学效果,可从到课率、听课率、课堂气氛和知识掌握与能力培养方面考察。
4.听课要求
(1)校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次;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6节次;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次;教师、学生代表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次;
(2)听课人员可以结伴听课,也可以单独听课。课前进入课堂,每一节次课为整堂课;
(3)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上本科课程的教师,尤其要对周二至周五上课的老师进行反复听课,确保本科班级所有课程及所有本科任课教师每2-3周都能有人听课,覆盖率100%;
(4)听课人员认真做好听课记录,以便检查之需,听课记录要详实、客观;
(5)听课人员认真进行评比,每个教学单位评选出一位名师课堂。
5.听课反馈与整改
(1)听课人员结束听课后,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及时反馈听课体会;
(2)听课人员每两周提交一份“江西科技学院听课小结表”(见附件2)至督导处,听课小结表发至44133551@qq.com邮箱;
(3)督导处对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课堂教学情况分析报告,并于课堂教学质量“月月谈”给予集中反馈;
(4)各教学单位收到听课反馈意见后,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后结果反馈督导处;
(5)督导处根据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对听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再次听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评课工作
1.评课工作由督导处牵头组织;
2.评课人员:校领导、督导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相关处室领导、教师、优秀学生代表。
3.评课内容
评课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好,为什么好”、“哪些方面不足,为什么不足”、“对于不足之处如何改进,为什么这样改进”等方面,进行评课。
4.评课要求
(1)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听课评课安排,在9月15日前提交教师听课评课方案,明确每位教师的听课评课对象、听课评课数量、听课评课时间、听课评课课程等;
(2)评课采取面对面评课或召开专题评课会进行评课,个别评课与集中评课相结合;
(3)评课人员做好评课记录,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
(4)评课既要指出教师的不足,更要提出改进意见,加以引导、鼓励和帮助。
5.评课反馈与整改
(1)原则上当天听课当天评课,评课人必须对所听的课与授课者进行交流点评,授课者要做好有关记录,可作为教后小记;
(2)3人及以上结伴听课的,必须组织召开评课会议,由每位听课者进行点评,专人作好记录。
(3)评课情况每两周反馈一次(双周的周五),督导处将对评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报告,并于课堂教学质量“月月谈”给予集中反馈;
(4)各教学单位收到评课反馈意见后,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后结果反馈督导处;
(5)督导处根据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评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巡课、听课、评课具体安排
1.校领导、督导员、处级领导巡课、听课、评课安排表
部门 人员 巡课
联络员 听课、评课
联络员
校领导 其他人员
思政部 程样国 包忠有、闵桂林、何龙安、黄语素 王博 高丽
汽车学院 王 海 邱国旺、程文明、徐 衡、王华中 王博 曾金锋
护理学院 肖亻毛 根 包忠有、王亚宁、刘欢 王博 高丽
财经学院 陈石俊 雷静华、黄爱科、马 勇、阳正发 王博 高丽
服装学院 陈石俊 林容、边晓芳、崔佳伟 王博 高丽
管理学院 张海涛 杨垣国、左振华、姚兴华、邹 波、曾新锋 王博 高丽
机械学院 张海涛 邱国旺、周青、汤定德 王博 曾金锋
文传学院 林素君 刘又知、李玮、兰霞萍、郑双花 王博 曾金锋
艺术学院 周万华 林容、汪静、钟声标 王博 高丽
外贸学院 黄辉玲 许丽芹、胥懋云、曾智飞、周家星 王博 高丽
土木学院 万哨凯 吴有志、宋军伟、杨海涛、陈辉 王博 曾金锋
信息学院 万哨凯 于波、王涛涛、姚磊岳、章继涛、肖华波 王博 曾金锋
音乐学院 王占铭 刘又知、陈丽、于海明、龙朝明 王博 高丽
理学部 熊爱民 周来发、马红坤、王清玲 王博 曾金锋
体育部 熊爱民 于波、李明 王博 曾金锋
2.教师听课评课安排表
部门 听课评课人员 联络员
汽车学院 魏晖、项忠珂、章小平、高小林及汽车学院全体教师 曾金锋
机械学院 唐 鹿、辛增念、罗 哲及机械学院全体教师 曾金锋
信息学院 尹晶海、穆振东、徐军莉、王 平及信息学院全体教师 曾金锋
土木学院 谢抢来、杨 威、李 铭及土木学院全体教师 曾金锋
管理学院 付跃强、刘运芹、欧阳奕及管理学院全体教师 高丽
财经学院 曾兰兰及财经学院全体教师 高丽
外贸学院 本部门全体教师 高丽
艺术学院 本部门全体教师 高丽
音乐学院 本部门全体教师 高丽
服装学院 本部门全体教师 高丽
护理学院 本部门全体教师 曾金锋
文传学院 本部门全体教师 曾金锋
理学部 本部门全体教师 曾金锋
思政部 本部门全体教师 高丽
体育部 本部门全体教师 曾金锋
3.优秀学生代表听课评课安排表
部门 听课评课人员 联络员
汽车学院 刘 静、付金鑫、刘 路、付艳丽 曾金锋
机械学院 洪小亮、邬于成、陈卓林、陈萍林 曾金锋
信息学院 叶青青、吴新碧、李云凯、郎鹏宇、周家炜、冷煌军 曾金锋
土木学院 占传海、周 星、唐家威、王景北、罗 刚、潘 鑫、张孟凡 曾金锋
管理学院 卢禹舜、蒲姝婷、邱 倩、刘兰卉彩、包爱玲 高丽
财经学院 龙 雯、查婷婷、龚思思、唐贤玉、黄春花、王金鑫、伍小乔、郑雅丽、李 菲、卢 帅、肖茶仙、王 利 高丽
外贸学院 杨晓妍、罗锦涛、罗洁、梁娣、刘媚、周静、张园园 高丽
艺术学院 王佳婷、施 琪、徐奕雯、李 洁、陈 路、林筱祺 高丽
音乐学院 孙广瑞、苏欣雨 高丽
服装学院 付晓芬、李宵颖、鲁瑞佳 高丽
护理学院 白怀宇、陈婷婷、肖艳华、兰英 曾金锋
文传学院 刘 莉、黄诗怡、余智颖、顾佳婧、张梦静、刘文豪、卢社燕、卢霞、夏海兴、郑 璐 曾金锋
4.联络员联系方式
高 丽 电话:13970813331 邮箱:44133551@qq.com;
王 博 电话:1368007163 邮箱:184680@qq.com;
曾金锋 电话:13576976168 邮箱:279046755@qq.com。
附件:1. 江西科技学院巡课小结表
2. 江西科技学院听课评课小结表
教务处、督导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