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分为“五好文明班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两类。
(二)先进个人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江科十佳辅导员”五类。
二、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学生工作先进集体”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综合评分后评选、确定。
2、“五好文明班级”按照“政治气氛好、学习风气好、组织纪律好、精神文明好、班干队伍好”的评选原则进行评比。具体标准参照《学生手册》中《江西科技学院“五好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准参照《学生手册》中《江西科技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及《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指标体系进行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评选需严格按照规程从班级中民主产生,并附学生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复印件。
2、“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学生工作教育、管理、服务人员;参照《江西科技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后确认,共评选10名。
3、“江科十佳辅导员”。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主要评选从事班级管理一线的辅导员,参照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九项主要工作职责及《江西科技学院班导(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进行评选,由各学院按照辅导员人数10%组织申报、参评,(不足10人,申报1名)。“江科十佳辅导员”最终评选出10名。
三、评选工作要求
1、申报班级集体和学生个人必须如实向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提供评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评审质量。
3、注重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要通过评选来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积极促进校风、学风、班风建设。
4、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评选过程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评选活动与总结学生工作经验、完善学生工作机制等结合起来。各项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校学生工作部(处)。
四、表彰
各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各学院根据评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参评,待工作完成后,将于2019年春季开学择期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附件:
1、江西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指标分配表
2、江西科技学院“五好文明班级”申报表
3、江西科技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
4、江西科技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
5、江西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6、江西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7、江西科技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表
江西科技学院
2018年12月11日
江西科技学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