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校团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二、活动主题
改革开放沐华章,喜迎校庆廿五载
三、寻访对象及奖励
1.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1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自强奖学金”600 元;
2.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四、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注册团员,2018 级学生不参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江西科技学院十佳团员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活动,“江西科技学院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制;
6.学生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较为优秀,且在班级排名前30%,须提供上学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各级团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级团组织参与“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2)各学院团委评选结束后,各级团组织及时向校团委推报优秀学生参加校级评选,推荐比例为:学院学生人数在 2000 名以上的可推荐 2 名候选人,2000人以下的学院、生活园区团委、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可各推荐 1 名候选人参选。
(3)全校非新生本专科团员也可选择自主推荐报名,自主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六、活动安排
(一)自主申报阶段(12 月 19 日-12月 27日)
各级团组织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于12月27日 16:00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相关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至校团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宣传部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团委楼208室)候选人需填写《江西科技学院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 推荐表》(见附件),各单位推报和自主申报参加校级评选的候选人需在12月27日前完成。
(二)校级寻访评选阶段(12 月 27日-2019年1 月7日)
在收到各单位推报的候选人名单后,校团委将成立“大学生自强之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成绩将占到最终成绩的 60。同时评选将通过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平台“江科青年”发起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最终评选成绩的4 0。根据最终成绩,评选出 10 名江西科技学院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及若干名提名奖,择日召开表彰会议。
联系人:吴有亮 131333911738 龙昶 15179682368
邮 箱:jktwxcb@163.com
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推荐表
2.江西科技学院第十三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