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扩大学校的对外合作交流,方便师生办理出国境证件。经我校与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协商后,现户籍不在本地的我校师生也可在该分局出入境办事大厅办理出国境证件。现将户籍不在本地的在校师生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通知如下:

一、户籍在江西省内的师生,凭身份证可直接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二、户籍在外省的教职工,凭身份证、外事处开具的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在职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可办理护照及台湾通行证。
三、户籍在外省的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学工处开具的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在读证明可办理护照及台湾通行证。
四、户籍在外省的师生如需办理港澳通行证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备注: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地址: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6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