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科双创办发〔2017〕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次结题项目是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共15项(详见附件1)。
     二、具体安排
     1.相关项目填写《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按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要求,将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的复印件和项目成果实物的打印照片(A4)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装订成册。
     2.2019年3月30日前,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三人)对结题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答辩及评审。对项目和参与项目的所有成员表现给出最终评价意见,将评审结果和结题材料(包括: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组织答辩的时间、地点),过程记录册、验收报告(2份)、成果(报告、论文、实物等)以及其他支撑材料报送至双创办。
     3.2019年4月,双创办组织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复审(依照项目申报书内容特别是“预期成果”栏逐条验收,有实物成果不方便上交的,由专家组到现场依照材料和实物验收),统一验收并签注意见以后的材料返回学院存档。
     三、其他说明
     1.验收报告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学校文件(或立项申请)上的名称完全一致,验收时,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验收后返回。指导教师在验收报告上必须签署明确的指导意见。
     2.如未能按时完成项目需延期的,需正式提交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3.项目结题后,请尽快报销项目经费(项目正常结题后半年内有效),所有单据均需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签字,由双创办审核批准后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报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8139187
     附件:1、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2、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项目验收报告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