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我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步伐,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结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发展的实际,联合各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共同为大学生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造就一代适应未来挑战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我校将积极组织参加本次大赛,现将大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财经学院
二、竞赛报名
1、报名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5日至6月27日
3、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名,每个参赛学校可设一名领队老师,由领队老师负责组织参赛学生个人及团队注册报名。每个参赛学生个人及团队由1-2名指导老师,由领队统一报名,报名信息发送至442090721@qq.com.
三、竞赛内容
1、赛事规则
2019年“衡信杯”全国税务技能大赛,分为海选赛、省赛和国赛三个阶段。参赛学生及团队使用大赛专用平台,在10月9日前参赛院校超过80人参与海选赛(大赛组委提前开通学校版 CMAC 平台和账号);在10月9日前参赛院校必须有20人以上达到CMAC1级(900学分且准确率不低于55%)。
校赛:2019年6月17日-10月09日,参赛学生及团队使用大赛专用平台,参赛院校达到晋级预选赛要求后进入省赛阶段。
省赛:实名制报名(必须是参加海选赛中的学生),以财刀网预选赛报名回执为准,根据预选赛报名回执审核省赛参与资格,是否晋级,以收到组委会最终晋级通知单为准。
国赛:学生以团队形式参赛,实名制报名三名选手,在规定时间成功发送总决赛参赛回执至指定邮箱,可配 1-2 名指导老师,进行全国比拼。
2、比赛时间
校赛:2019年06月15日---10月09日
省赛:2019年10月15日---10月15日
国赛: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四、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本科组和高职组采用同场竞技、分类排名的方式进行。
1、校赛(海选赛)
校赛(海选赛)全程在财刀网上进行,由大赛组委会在竞赛前统一开通大赛平台及账号。竞赛结束后系统自动评分,并实时显示大赛排行榜。
2、省赛赛(预选赛)
校赛(海选赛)结束后的各院校前9名选手顺利进入省赛(预选赛)的选拔。省赛(预选赛)于10月15日通过税务技能大赛竞赛平台进行比赛,时间为60分钟。
3、国赛(总决赛)
本科组:预选赛结束后,按照各院校前3名参赛选手的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并遵循每个省份(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深圳各自列为一个区域)最多3所院校的原则,选取70所本科院校(参赛选手为该院校的前3名)。若根据原则筛选所有省份后,决赛中本科组院校依旧不足70所,则根据剩余院校的排名依次递增补全名额,新晋院校不再遵循省份限制原则。
五、 奖项设置
(一)组委会奖项设置
1、入围省赛(预选赛)的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均能获得荣誉证书。
2、国赛(总决赛)奖项
国赛(总决赛)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总数的10%,二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总数的20%,三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总数的30%,优秀奖点总参赛队伍总数的40%。
(1)团体奖
一等奖:团队奖励6000元、荣誉证书;颁发一等奖奖杯、奖状。
二等奖:团队奖励3000元、荣誉证书;颁发二等奖奖杯、奖状。
三等奖:团队奖励1000元、荣誉证书;颁发三等奖奖杯、奖状。
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2)指导老师奖
一等奖:指导老师团队奖励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指导老师团队奖励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指导老师团队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品。
3、不同阶段的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颁发。
(二)学校奖励设置
1、校级选拔赛成绩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奖励的标准按照《江西科技学院关于鼓励师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奖励办法》(江科发〔2017〕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执行。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8942321669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经学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