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
   近期,我校个别党组织存在对党员档案管理不够重视,档案资料中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台账记录不详实,资料归档不及时,部分党员的档案资料缺失,移交手续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基础工作,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党建材料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需要党建材料移交的情形。党组织机构调整,党组织书记、党务干事(组织员)等岗位调整的,包括离职、调岗及其他原因离开本岗位的,都要履行党建相关材料移交手续;
 
2.需移交的党建相关材料。
   
(1)党员档案材料。共有16项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政审材料、学习成绩表、党校培训结业材料(党校结业证、党校结业鉴定表、党校结业考试试卷)、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公示表、综合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宣誓材料、预备期思想汇报(一年不少于两次)、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2016年以后入党的必备)和其他党内奖惩等材料;
   
(2)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的档案材料。共有5项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推优表、党校培训结业材料(党校结业证、党校结业鉴定表、党校结业考试试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试卷(近三年);
   
(4)党建思政工作固定资产设备。共有6项包括:笔记本电脑联想E480/i7-8550U/14.0英寸/8G/256G SSD/GeForceMX150 2G 独显/玛瑙黑(皮包1个、鼠标1个)、电脑VGA转换头、移动硬盘(1T)、微型投影仪(澳典,AODIN,M6S 32G 旗舰版);
 
(5)党员花名册、介绍信存根和回执单、函调信存根、三会一课记录本、党费上缴三联单;
   
(6)党组织印章。包括党总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7)党建电子相关材料。包括: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结业成绩(近三年)、发展党员审批名单(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列为考察对象名单、发展预备党员审批名单、预备党员转正审核名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名单(近三年)、党费收缴明细、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近三年);
   
(8)需要移交的党建其他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
 
3.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涉及到机构和人员调整的单位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资料的移交工作,接收和移交资料的所在单位党总(支)部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接收和移交的党务干事(组织员)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组织部汇报,加强联系对接。党建资料移交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情形的,学校纪委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附件1: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材料移交目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党建相关其他材料移交目录.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