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校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1.重点项目
教师教学资料情况(含教学大纲、校历、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平时成绩登分册)和PPT课件。
2.常规项目
(1)教学秩序情况。
(2)教学(含实验教学)设备完好情况。
(3)教材到位情况。
(4)教研室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计划情况。
(5)教师听课安排情况。
三、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8月22日—9月1日
2.学校检查时间:9月2日—9月6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期初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情况。于9月2日前将自查小结交至督导处。
2.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部门任课教师(含行政岗教师、兼职教师)按照讲稿教案、PPT课件等标准(见附件),做好备课和PPT制作工作,要求备课量达到100%。
3.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部门教师做好听课安排,发动教师全面听课、评课。2019年8月份以来入职的新聘教师要制定明确的听课计划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次,听课计划表(纸质稿)由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于9月2日前交至督导处。
4.平时成绩登分册及时发放给任课教师。
5.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材到位情况,确保教材提前发放给学生。
6.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学期教研室教学改革、教研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负责人和预期效果等。
7.学校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集中在一个办公场所(由各教学单位确定)进行。各教学单位将检查资料汇总、整理好。PPT课件存放电脑,每位教师一份PPT课件,课件以任课教师名字+课程名称命名(如张三高等数学课件),课件存放顺序与教师教学资料摆放顺序一致。
8.学校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教师教学资料和PPT课件标准
督导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