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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江西科技学院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位操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修订了《江西科技学院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实施。
附件:江西科技学院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江西科技学院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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