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 [2013]30号)及《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的条件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一)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档案在校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1.实行“以考代评”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3.发生教学事故、工作失职行为并受到部门或学校通报批评的;
4.提交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5.已认定过的人员不可再次认定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6.已申报今年职称评审人员;
7.在非教学岗的,且未承担教学任务;
8.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
二、考核认定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高教系列包括助教、讲师二个级别。具体学历、资历要求如下:
(一)教学岗位考核认定包括高教系列的助教、讲师二个级别和实验系列。具体条件是:
1.本科毕业后,在高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助教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毕业后,在高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教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毕业后,在高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在高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认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1)教学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②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的教学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
③艺术类教师指导(排名前三)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比赛或省级专项展(奖)获三等奖;体育类教师(排名前三)指导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体育运动竞赛获团体或个人前三名;其他学科教师指导(排名前三)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广告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科研方面: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以上;
②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在研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4.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5.在实验室或实训中心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可根据认定助教的要求申请认定助理实验师,根据评审实验师的要求申请认定实验师。
6.辅导员可申请认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助教。
(二)工作时间的启算为来学校报到之日,终算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申报人员均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人员的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申报专业与所授课程及科研业绩一致)。
三、考核认定的程序
(一)职称系统培训(时间:10月31日下午3:00-4:00)
根据工作安排,从2019年起,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认定、发证、查询,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均须使用系统。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将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个人申报(时间:11月1-4日)
申请人填写《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考核审查表》(附件1)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德、能、绩、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写出评议意见。
(三)材料汇总(时间:11月6日)
所在部门填写《江西科技学院2019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资格认定初审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请人认定考核审查表报教务处或学工处统一汇总审核、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1月6日交人事处。
(四)业绩审核(时间:11月7-11日)
申报人填写《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任现职以来教学与科研业绩登记表》(附件2)并将业绩材料原件分别送科研处(学科办)认定和核实;所获得的荣誉证书教学类由教务处认定和审核,竞赛类由团委(双创办)认定审核,其他类别交人事处验证核实。所有业绩条件审核完后申报人于11月11日前将《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任现职以来教学与科研业绩登记表》交人事处。
(五)系统填报(时间:11月7日-11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按《教师职称网上填报要求》(附件4)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JPG、JPE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补充材料。
(六)公示备案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结果进行为期五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职改办报批。
(七)其他事项
因职称需进行系统申报认定,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申报。为方便工作,请职称申报人员务必加入江西科技学院2019职称认定工作交流群。(QQ群号:628288655)
附件:
1.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考核审查表
2.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任现职以来教学与科研业绩登记表
3.江西科技学院2019年教师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初审汇总表
4.教师职称网上填报要求
江西科技学院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