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教育部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2号)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检测我校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促进我校学生身体健康水平发展,引导学生科学、自觉锻炼身体,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定于2019年10月28日起至11月30日对我校统招本科、专科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学生体测工作领导小组及各职能工作组。
1.校级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涛
副组长:万哨凯、闵桂林
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测试工作开展与实施。
2.各学院领导小组
各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学工院长担任、成员由学工秘书、年级主任、各班班导以及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学院、各班级受测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每个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体质测试的联络员;
(2)协助体育教育部、医务所测试开展过程中本单位学生的组织、引导。协同体育教育部、医务所做好本班学生测试信息的统计、核对、确认和报送;
(3)负责学生测试用卡的发放和回收;
(4)落实本学院学生测试或补测时间安排;做好本学院学生测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学生按时到达测试地点,特别是遇到临时调整的测试时间安排,若和本学院课程教学有冲突,要暂时调整本学院的课程教学,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测试组
组长:李明
组员:体育教育部教师以及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和测试工作操作流程,提交测试器材购置和测试工作经费预算报告,下发测试通知;
(2)检测、维修测试器材设备,布置测试场地,开展测试操作人员岗前培训;
(3)做好测试学生数据信息的整理输入,负责测试工作中仪器设备操作,组织开展学生现场测试工作,指导测试的实施,负责测试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存档及测试结果的上报。
4、医务组
组长:庄义泉
成员:校医务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设立现场医务点,负责测试过程中的学生医务监督,实施测试现场测试学生运动损伤救治。
5、信息组
组长:吴紫靖
成员: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参加测试学生的信息整理、统计、核对、提交工作。配合体育教育部完成测试成绩的评定、整理、存档。
6、宣传组
组长:熊志淘
成员:学工处工作人员
安排校学生会体育部及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干部维持测试工作秩序工作(人数学工处视情况自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对待体质健康测试活动;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精神:即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二、测试对象、项目、方法、时间、测试地点
1、测试对象:16、17、18、19级统招本科生。17、18、19级统招专科生。
2、测试项目:
(1)身高;
(2)体重;
(3)肺活量;
(4)坐位体前屈;
(5)50米跑;
(6)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7)立定跳远;
(8)引体向上(男生)、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
(9)视力。
3、测试方法:采取课内与课外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年级、批次开展测试工作。
4、测试时间
(1)总体测试时间安排:2019年10月28日— 11月30日。
(2)分段、分批测试安排顺序:16级本科、17级专科、17级本科、18级专科、18级本科、19级本科、19级专科。
(3)各学院、班级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测试地点:
(1)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项目测试在体育馆一楼体质测试中心;
(2)50米跑项目在奥林匹克中心;
(3)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项目在一期田径场;
(4)引体向上(男生)、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项目在体育馆一楼。
三、免测对象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里的800米(女)、1000米(男)项目,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四、《标准》测试成绩结果评定与补测、成绩记录与保存
1、《标准》测试不及格:学生按测试工作安排参与测试,各项测试指标经综合评价未达标准者,最终成绩记录为不合格。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2、补测
测试不及格者,经请示学校、校教务处批准,由体育教育部11月最后一周安排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3、成绩记录与保存
参与测试的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测试项目,经体育教育部审核、评定各项指标达到测试合格要求,成绩记录为合格、良好、优秀。所测成绩电子稿一份由体育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验室保存。纸质稿二份上报交教务处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由体育教育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留档保存。体育教育部将于12月31日前将测试结果上传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和“江西省教育厅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并在学院教务处网站挂出,以供学生查询。 测试工作结束后,体育教育部负责做好测试成绩结果分析报告及相关测试统计工作,并上报主管院领导、教务处。
五、测试要求
(一)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各学院根据具体测试时间,及时组织学生做好测试准备活动并参加测试。测试时务必身着运动装、脚穿运动鞋,测试员有权利拒绝不符合测试服装要求的学生进行测试。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二)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免予《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
(三)不及格者经教务处同意后统一补测。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弄虚作假将受到作弊处分,按学校考试办法进行处理。
(四)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无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包括证件无法识别)者不予测试。
(五)为杜绝因测试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保证测试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将免测的学生名单和免测申请表批准原件于测试前报到体育教育部。
(六)如学生因故或天气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测试,请由辅导员统一组织,提前与体育教育部联系,经协商后再由体育教育部另行安排测试时间,保证测试按时完成。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与体育教育部联系。联系电话0791-88136012,13037208949罗老师、吴老师。
江西科技学院
2019年9月20日
一、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
1.测试时,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在进入测试场地后,按照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各班依次进行测试。
2.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视力、仰卧起坐均采用仪器测试,各配备两台仪器。测试地点在体育馆篮球场。请同学们务必确认已完成上述项目测试方可进行女生的1分钟仰卧起坐测试。男生进行引体向上测试。
3.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按班级学号4人一组进行。男生引体向上按学号2人一组进行。两项目每人一次机会,要按规范完成。
4.50米按照班级、学号8人一组进行,每人原则一次考试机会。选用田径场直道进行测试。
5.800米(女)和1000米(男)按照班级、学号人数20人一组进行。800米和 1000米跑采用对角两起点两终点两个测试组同时进行。
二、测试要求
1.各学院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同学都参加测试。
2.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见体育教材)和《测试须知》经本人签名确认后填好回执上交到各学院,各学院将回执和情况登记统一上报到体育部。
3.测试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室内项目自行做准备活动,室外项目测试前由班干部统一带领做好准备活动,要求慢跑5分钟和关节活动操6节。
4.随身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测试。
5.室内项目按测试时间表参加测试,请勿过早到场,以免等候时间过长。室外项目提前15分钟检录,班级参加正常测试的同学务必准时到场以免影响测试进度。
6.为营造良好的体测环境,请勿在测试场地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抽烟、打球、脚踏墙壁或坐垫等;师生要爱护公物,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仪器,谢绝学生私自进入仪器放置区域或乱动仪器。故意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仪器价格每副10000—58000元不等),对于在测试场地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抽烟、打球、私自动用仪器、脚踏墙壁或坐垫等不良行为者,每次将给予5—10元罚款。
7.保持体质测试卡清洁和完整,丢失和损坏者以30元/张赔偿。
8.因公、因私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请假单,经班导和体育部共同签字后,持请假单在其他测试时间参加测试。
9.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校按考试办法做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班班长在项目测试前一周到体育馆一楼学生健康教研室领取全班同学的体质测试卡,结束后1周内到体育馆一楼学生健康教研室进行查询,确认班里每位同学参加测试的情况,及时找到漏测项目和未参加测试的同学,使其在测试期内尽快完成补测。
2.参加保健课学习,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在测试前需填写2019年度免测申请单和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由学院统一汇总上交体育部,经体育部审核确定上报学校教务处。
4.测试成绩将在全部测试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公布,具体公布在学校网教务处。
5.对成绩有异议的同学,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到体育部进行查询,逾期不予查询。
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体质健康测试须知及回执名单
附件2:2019年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3:2019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操作方法
附件4:体质健康测试卡补卡网上缴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