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校)、系、处、科室、馆、中心:
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依法办学的重要途径;是广大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教职工主人翁意识的基本形式;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的基本办法。经学院党委、董事会研究决定,本次“双代会”扩大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7年元月30日,民主评议院级行政领导干部;第二阶段2007年2月28日,主要内容是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现将召开江西蓝天学院第二届第四次“双代会”扩大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创一流名校、育四有新人”这个中心,充分动员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和谐校园,加大内涵发展的力度,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新一年的工作目标而努力。
二、大会主要议程
第一阶段:
民主评议院级行政领导干部
第二阶段:
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院工会工作报告
三、几项具体工作和要求
1、本次“双代会”会议,仍召开扩大会议,扩大到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据此,各单位代表数就不增选。如有的代表离校,以分会为单位将有关情况与12月25日前报院工会,经院工会审核后,通过合法程序如数补选,补选工作与07年元月20日前完成,同时将补选代表名单报院工会。
2、民主评议院级行政领导干部在2007年元月30日进行,具体另行文通知。
3、召开我院二届四次“双代会”扩大会议,是全院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校、系、处、科室、馆、中心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大会筹备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周密安排与组织本单位代表的补选工作。
4、本次大会召开前的提案工作,按蓝天工字[2006]13号文件《关于开展“构件和谐校园,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认真组织好代表的提案工作。
学院号召全院教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于董事长的带领下抓住机遇,团结一致、乘胜前进,把江西蓝天学院打造成全国的人才高地,为实现“创一流名校、育四有新人”完成现阶段目标任务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
中共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江西蓝天学院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