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文亭、实习生李显峰报道:近日,记者从省高招办获悉,为切实加强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我省出台《江西省2007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规定指出,在江西无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不允许在赣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
2007年,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校考)的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和考务管理统一由省高招办负责,专业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凡在赣设置考试的普通高校,由省高招办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蓝天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十八中学5所学校进行专业考试,外省任何高校不得在这5所学校之外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相使用专业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