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重要决策,2006年,江西省教育厅增加专款实行“省级教改立项”制度,支持高校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以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发挥该项制度在构建我省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006年第4季度,江西高教评估所受省教育厅委托,聘请了来自28所高校的42位专家作为省级教改课题的评审专家。这些评委是我省高校各专业学科的教授、管理专家。他们中既有来自本科高校的,也有部分高职高专的;既有南昌地区高校的,也有非省会城市的;既有教育教学成就卓著的教授,也有教育科学研究的新秀;既有专职的高教研究权威,也有名牌院校的财务管理专家;既有学科专家,也有管理专家;在管理专家中,既有教务处长,也是科研处长; 既有资深教授,也有青年才俊;既有历届评委,也有因开展教学研究成果显著从而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从课题申报的“运动员”升级为课题评审“裁判员”的新增评委。他们中有博士、硕士,有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他们中还有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经专家认真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评出立项课题1000项(其中省财政资助项目500项)。全部立项课题已于2007年1月22日通过江西高教网“网上办公系统”向有关高校公布。
如果项目名称、主持人有误,请于1月2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通过江西高教网的“网上办公系统”向省教育厅高教处反馈。各立项课题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立项起算时间为2006年。
省教育厅希望各高等学校以省级立项课题研究为新的契机,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的领导,为课题承担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研究时间,确保这些课题尤其省重点课题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