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教务处[2007]03号
各系(部)、中心: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4月份将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八周至第十一周(4月16日——5月12日)
二、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教学工作
1.实践教学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汽车模块教学、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2.统招本科:按本科评估的要求,主要检查评估体系中各项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主要包括办学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学效果材料、学风材料、特色项目材料等;
3.自考助学工作,如:编写考试大纲(部分专业)、备考计划或方案和模拟考试等情况;
4《教学违纪处理办法》执行情况;
(二)、班主任工作
1.班主任下班听课和考查学生出勤(看考勤本和听课原始记录);
2.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次数及记录;
3.班主任开主题班会时间、名称、次数、效果(班主任会议记录);
4.班费管理情况;
5.班主任工作先进事例;
三、检查形式:
系(部)自查与教务处、督导处、学工处抽查相结合;
四、检查方法:
各检查组成员深入课堂实际和实践教学现场,采取听课,召开学生、班主任和教师座谈会、召开教研室教学研讨会等方法进行检查,最后总结汇报;
五、检查要求:
1.成立部、系(部)两级检查组。部检查组组长由汪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长、督导处长、学工处长担任,成员由各系正、副主任、教务处干部组成;系(部)检查组由正、副主任、教学秘书和有关教师组成;
2.根据检查内容,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6日—20日):
(1)各系(部)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作出教学检查进一步具体安排;
(2)各系检查本学期第3周至第7周各班平均到课率,进行统计分析;
(3)各系召开班主任座谈会,并对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时间、名称、次数及效果进行检查,统计找学生谈话次数,学生考勤情况并检查原始记录;
第二阶段(4月23日—28日):
(1)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检查本科各班任课教师结构情况,包括学历、职称、学缘、专兼职比;
(3)检查第3-7周主持教学工作主任的听课次数与对教师评价,听课情况以听课记录表为准;
(4)各系(部)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找出教学好的典型教师;
(5)各系对学生评教及任课教师评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各系(部)检查自考教学各项工作情况;
(7)各系(部)检查各教研室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开展情况以及会议记录等;
第三阶段(5月8日—12日):
(1)各系(部)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教学情况,并听取教师对本系(部)的教学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分析;
(2)根据督导员听课、系(部)听课、学生评教情况,对任课教师作出综合评价;
(3)按照实践教学和本科评估体系中的要求,各系检查实践教学和本科教学情况;
(4)根据本学期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教师教学违纪处理办法》,各系(部)进行广泛宣传、并认真学习和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5月14日—19日):
(1)在各系(部)教学检查工作结束的基础上,教务处、督导处、学工处将到各系(部)进行检查,并对各系本科教学和实践教学情况分别进行打分评比,评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4个等级;
(2)各系将教学检查的材料上交到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材料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3)根据各系教学检查小结及部检查组抽查情况,教务处写好教学检查总结并向主管院长汇报;
(4)主管院长召开各系(部)正、副主任会议,交流、总结教学检查情况。
此通知发至各学生班
瑶湖教学部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