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重要决策,落实国家“质量工程”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我厅今年继续筹集资金,实施高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之一的“省级教改立项”制度,即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研究制度。现就 2007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范围与重点
省级教改立项课题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课题分重点课题(含招标课题)、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采用现代科研手段,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影响面广,推广价值大,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省级课题的质量和水平,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可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进行推荐,推荐信包括对课题组的队伍情况、科研基础、科研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作为评价。省级教改立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在5人以内(含主持人)。
2007年全省高校的资助项目总数控制在600项左右(各校的资助项目申请限额见附件)。各校申报的经费自筹的项目不作限制,但一般不超过资助项目数的两倍。
各校申报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时,应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课题比例占80%以上。
已承担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研究任务者,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 2007年的省级立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课题。
申报者应填报《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高校教改立项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将《申报书》连同《江西省 2007年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起上报(《申报汇总表》 请同时用Excel格式制作报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我厅在今年3月的全省高校教务处长会议上已经作了前期布置)。各校的申报材料请寄(送)往:江西高教评估所(地址: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联系电话:8507953,邮编:330047)。
三、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评审、核定程序与公布
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的评审工作委托江西高教评估所进行。评审后,报我厅审核,于今年9月底以前公布。对省级立项课题,各校应安排配套经费,保证课题承担人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并加强督促检查。
附件:
一、2007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
二、2007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限额表
三、2007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四、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
五、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开题报告书
六、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中期报告书
七、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表
八、江西省高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九、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项目调整申请单
十、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管理办法
十一、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程序规范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