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我院国家助学金、自考助学金(江西省贫困大学生基金资助),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请,系、部、院三级资助评审小组评定,审核通过。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获奖名单在蓝天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从11月9日起至11月13日止。
如有异议,可分别向以下单位反映:
瑶湖教学部请到学工处找罗细初处长,电话号码:8136048、8138825
京东校区请到学工处找修淦川处长,电话号码:8141941
院资助中心电话:8136666
瑶湖教学部受资助名单如下: 瑶湖教学部国家助学金.xls
瑶湖教学部自考助学金.xls
京东教学部受资助名单如下: 京东教学部国家助学金.xls
京东教学部自考助学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