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我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首届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到19人,实到18人,符合规定人数,评定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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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王志锋在评审会上讲话)

会上,委员们本着从严治校、从严治教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首届382名统招本科毕业生是否能获得学士学位进行评定,其中374名学生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顺利获得学士学位,8名学生因不符合学院规定不能授予,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其原因主要有:学位英语成绩不合格;补考课程总学分超过教学计划总学分的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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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副院长、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许祥云)

会议结束之前,学院院长、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王志锋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教务处前期工作做得很到位,工作做得非常仔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学院学位授予条件,382名学生8名未能获得学士学位,比例是可以接受的。今年我院有6个专业具有授予学士学位资格,明年将有11个专业,所以,在座的各位回去后要认真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为了学校的长远发展,我们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对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评定要严格按照学位授予条件来办。今后,对成绩不通过的学生,教务处还要每年进行核实,同时,这不只是教务处的事,系里也要注意核查,系和教务处要统一思想,以维护学生利益和保证学校的长远发展为宗旨,严格按规定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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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务处处长、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郑坚汇报会议情况)

据悉,为使会议顺利召开,我院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4月17日,省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院为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单位,接着,学院根据省学位委员会要求,申请成立院学位评定委员会,5月21日,省学位委员会给予批复。接到批复后,院学位委员会于6月1日讨论通过了《江西蓝天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6月4日印发。随后,各系根据院实施细则,申请成立系学位评审委员会,6月5日得到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批复。各系学位评审委员会根据学位细则,对2009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进行了初评。初评结果经学工处、教务处复核后,交与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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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