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8日,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正式取得省民政厅颁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标志着“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正式成立。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是由学院于果董事长创办,创立的目的主要是为方便从多渠道筹集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及开展其它公益事业,将扶贫奖优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登记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目前,基金会挂靠在江西蓝天学院资助中心,属于非公募型基金,原始基金由江西蓝天学院捐赠。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有扶贫助残、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及其他公益事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不仅可以对学生实行奖优扶贫,还可组织社会募捐,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并将其募捐及捐赠用于贫困及优秀学生的扶助奖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了支持和鼓励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热烈欢迎社会各届企业和个人,踊跃捐赠资助蓝天贫困学子,支持江西蓝天学院基金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