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阳光体育先进单位的决定》,我院被评为“全省阳光体育先进单位”。全省共有十四所高校获此称号,我院是唯一一所获此荣誉的民办高校。这也是我院2009年12月荣获 “全省第二届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奖”后,再度受到省教育厅表彰。
自2007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部署,积极组织、动员全院青年学生参加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学院各级领导对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非常重视。学院成立了由院长王志锋任组长,团委、教务处、体育系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系也成立了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的活动实施小组,对活动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了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活动期间,学院各级团学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借助广播、院报、网站等媒体,通过院、校区、系的团刊以及各班级的黑板报等载体,深入持久地宣传活动的最新进展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级团学组织在学院团委的统一部署下,以各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利用第二课堂的时间积极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参与大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各级团学干部更是充当了“领跑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带领越来越多的蓝天学子们积极参与运动,强健体魄,磨练意志,营造健康,从而形成了“系系开展、班班行动、团干带头、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活动的蓬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