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我院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会议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院长、党委副书记王志锋,副院长许祥云,院长助理、纪委书记黄辉玲出席会议。学工处干部、各系学工主任参加了会议。

王志锋、许祥云、黄辉玲对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志锋指出,民办高校学生享受与公办高校学生同等的国家奖助政策和待遇,这体现了国家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力度,体现了国家对民办高校学生的关爱,其意义和影响重大,因此评选工作不能出问题。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坚决执行统一的评选标准,各尽其责。决不允许出现违规使用奖助学金的现象,做到光明磊落,在评比工作中努力维护好教师形象和学院的良好声誉。许祥云强调要严肃认真地按文件要求来开展评选工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都注重一个“学”字,评选中既要考察参评学生的专业学习指标,又要正确理解好“学”字,认识到专业学习和实践学习的区别,让师生清楚理解评选工作是从多方面标准来综合考量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来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只有做到公开、透明,才能保证公平、公正。黄辉玲要求本次评选工作全程做到程序公平、结果公示、办理规范、监督有力。同时要加大各项参评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评审材料准确、有效。

学工处处长杨海涛在会上介绍了2011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就评选工作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说明。他要求各系负责人认真领会学院文件精神,切实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据悉,今年学院专门设立了“三金”评选投诉信箱和信访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反馈。(院信访办:88138889;院资助中心:88137882,邮箱:530191780@qq.com。)评选过程中将更加深入了解参评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确保把奖助金发放到品学兼优的学生手中,并注意发现典型的人物和事迹,及时进行宣传展示。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资助后的管理工作,结合学生品德培养教育,与获奖受助的学生签订校园公益服务协议,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奉献服务,记入学生个人品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