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近日下发《江西蓝天学院关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的意见》,拟通过对学生科技创新实施项目管理,培养广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三类。一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二是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是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或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如何申报项目?《意见》提出,学生如申报项目,可自行提出研究设想,聘请相关教师担任导师,在导师指导下提出立项申请;教师如申报项目,可结合自身科研工作,提出适合大学生做的研究项目,并选择好有兴趣并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学生后提出申请;无论是学生项目还是教师项目,项目的负责人均为承担项目的学生,教师以导教身份参与项目研究。《意见》还强调,每个项目都应有挂靠单位,一般学生项目挂靠在学生所在系;教师项目挂靠在教师所在系(部)或部门,也可以是学生所在系。挂靠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 、进度监控、条件保障和经费使用审批等。

《意见》还规定,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由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进行;申请者向项目挂靠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挂靠单位对申报项目的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科技查新,通过后报科研处进行项目初审;科研处初审合格后再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是“重点资助”还是“一般资助”的意见;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并确定资助金额;办公室负责办理获批立项项目的合同签订和经费划拨等日常管理事宜。

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3月进行。

《意见》还就学生申请条件、遴选项目导师的条件、对参与项目学生的要求、项目导师的职责、项目中期检查、成果形式和考核、项目经费的筹集、项目资助额度、项目经费的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