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我校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会议在行政楼北一楼会议室召开。副校长胡剑锋、黄辉玲出席。校党委统战部、审计处、学工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学工副院长、学工秘书以及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工处长杨海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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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3-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学校成立了以王海校长为组长,胡剑锋、黄辉玲副校长为副组长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9月26日,学工处制定并下发了《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方案》,明确了评定制度、流程及标准,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方案执行。会上,校学生资助中心对上述方案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政策作了解读。

在听取了学工处工作部署后,胡剑锋副校长指出,国家奖助学金数额大,工作任务重,涉及学生面广,各学院要认真按照学校部署执行,做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公示到位、规范到位、监管到位、发放到位,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黄辉玲副校长对评定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加强对班导的相关培训,端正思想,廉洁自律,规范工作;二是加强评定方案、流程及标准的宣传,确保文件要求及工作公开化;三是加强对评定工作的检查,深入学生群众,了解实际工作情况;四是加强评定工作每一环节的材料总结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档案;五是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向优秀看齐。

据悉,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继续按照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排名、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级、综合素质测评等级等进行综合评定。各学院须分班公布学生以上信息至少十天。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各班推荐参选人并初定等级,报各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确定后,再上报至学校资助中心审批。最终审批结果将在网上公布五天以上。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生资助中心将有关内容整理编印成《温馨提示》,向全体学生发放,帮助学生了解评定流程。该中心还在办公室门口、各学院教学区学生集中的场所等处设立了专门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校长信箱”,并公布了信访电话(资助中心电话:88137882;QQ邮箱:530191780@qq.com联系人:何老师13755764565;吴老师15083800246;陈老师13879135253;校信访办电话88136666联系人:孙老师13870663600,邮箱:53539385@qq.com),并邀请校纪委、审计处介入评定工作,与全校师生共同监督。评定过程中,各学院将召开班导会议,指导班导签订“三公”承诺书,确保评定工作按程序、按原则进行。在评定工作结束后,班导须将评定结果包括奖助学金等级、金额、发放时间等电话或书面通知受资助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学生合理正确使用奖助学金。